冰川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荣超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人数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和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第一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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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