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1  冰川网络(3005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参与认购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恒旭”)设立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隽宇”、“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部分份额,认购份额将占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嘉兴隽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8.299%,并拟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汽恒旭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嘉兴隽宇将专项投资于深圳市卓驭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共同投资参与基金的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额认购,且暂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嘉兴隽宇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E0H5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13室-1

法定代表人:陆永涛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6日

营业期限:2019年07月16日至2049年07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陆永涛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上海颀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045.00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4,000.0040.00
上海晟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00.0015.00
合计10,000.00100.00

备案登记情况:上汽恒旭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027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上汽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452号4层B区4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柳州菱聚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6-1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3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4)嘉兴隽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9室-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1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1层(1)商号-48

执行事务合伙人: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关联关系及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汽恒旭及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本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本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24,100.00万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4.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本协议签署后,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7.本基金仍在募集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认缴情况: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415%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8.299%
上海上汽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20.747%
柳州菱聚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16.598%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20.747%
嘉兴隽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8.299%
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24.896%
合计24,100.00100.00%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长期。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6个周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视合伙企业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最多可延长一次,该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周年。

9.合伙企业费用:合伙企业将负担所有与其设立、经营、运作、终止、解散和清算相关的费用;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其中除管理费之外的其他合伙企业费用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予以分摊。

10.管理费:基金运作期限内,除关联有限合伙人外,各有限合伙人应当分摊的每年度管理费为该有限合伙人对应的实缴出资,乘以每年1%的管理费费率计算所得的金额。就自项目交割日的第5个周年日(即第5个管理费计费期间结束之日)之次日起的剩余基金运作期限,合伙企业及各有限合伙人将不再向管理人承担管理费。

11.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投资项目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上市、股权转让、出售企业、项目流转退出、项目权益期限届满、回购、换股、清算、普通合伙人认为其他适当的方式,具体以管理人届时自行决定为准。

12.投资方向:本基金将投资于深圳市卓驭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为合伙人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

13.本基金的管理模式:

(1)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

通合伙人。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

(2)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投资方案、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相关投资事宜由管理人自行决定。

(3)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应由普通合伙人及截至该次会议召开之日单独或合计占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份额5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应当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

14.合伙企业收入: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其他义务以及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1)来源于项目收入;(2)非来源于项目收入(含闲置资金管理收入)。

15.合伙企业收入分配顺序:

(1)合伙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项目收入应按照全体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计算每名合伙人对应的收入金额,其中:对应于普通合伙人及关联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应直接向普通合伙人和关联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对应于除关联有限合伙人之外的每名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下列次序和方式进行支付和分配:

1) 返还该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可分配收入应首先全部向该

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时点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已实缴出资;

2) 向该有限合伙人支付门槛收益:可分配收入在扣除上述第1)款约定后

的剩余金额,应全部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以其按照上述第1)款约定应取得的全部金额为基数获得按门槛收益率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该门槛收益的计算期间为项目交割日起至该有限合伙

人收回实缴出资之日止,门槛收益率为年化8%单利;

3) 向普通合伙人支付补提收益:可分配收入在支付完毕上述全部金额后的

剩余金额,应全部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就该有限合伙人基于本第3)项所得累计分配款项等于本第3)项与上述第2)项全部金额之和的10%;

4) 超额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用于上述支付后的剩余金额,10%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分配、9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2)对于非来源于项目收入(包括闲置资金管理收入等)按照各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且应由合伙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尽快分配,管理人调整分配时间的,最晚应不超过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

16.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的首个财务年度应始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终于该年度12月31日。此后,合伙企业的财务年度应为自然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一家审计合伙企业截至每财务年度末的账簿和财务报表,并以中文出具审计报告。

17.备案情况:嘉兴隽宇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是依托外部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是公司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共同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该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