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0  陇神戎发(30053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4-055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陈耀武先生、副总经理李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耀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李伟女士因兼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职务,为专注于子公司的管理及业务拓展工作,特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任一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任一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以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低于1/3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1名职工代表监事。本次工作调整属于公司经营需要和总体安排,上述人员原定任期均为2024年1月3日至2027年1月2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耀武先生、李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任一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耀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伟女士、任一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陈耀武先生、李伟女士及任一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宋月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月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杨克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月红女士、杨克谦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及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宋月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执业中药师,副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省药物碱厂质检、研发部门工作,担任实验员、QA、质量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04年2月至2020年8月,历任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质量体系建设组及工艺组组长、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受权人、质量总监、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8月至2024年7月,历任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年1月聘为“凉州区领军人才”。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拟任公司董事。

宋月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克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执业中药师。曾任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员,定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监管科员、使用监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副局长,定西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历任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2021年6月至2023年9月,历任甘肃药业集团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任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克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