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关于变更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本日收到希格玛出具的《关于变更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希格玛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强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现因内部工作调整,指派阎小军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接替李强先生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阎小军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希格玛出具的《关于变更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的函》;
2.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