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神戎发: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陇神戎发(300534)公司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03,345,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6,066,9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345,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21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5 月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 年5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 号,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段文新

3.咨询电话:0931-5347119

4.传真电话:0931-534711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