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6月15日,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向苏州澄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澄枫”或“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并签署《苏州澄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苏州澄枫设立的目的是通过受让睿聚诚商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99.9%的股权间接投资于中欧校友(苏州)总部大厦项目,以取得该项目的经营性、资源性及其他增值收益。苏州澄枫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外已认缴人民币11,200万元,剩余份额暂未确定投资方。公司认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澄枫共有15名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人姓名 | 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 | 性质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出资股权比 | 备注 |
1 | 弘峰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91320594MA7FQQNH1W | 普通合伙人 | 200 | 1.64% | 已实缴 |
2 | 潘龙泉 | 3201061963********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16.39% | 已实缴 |
3 | 隋国栋 | 3702811983********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已实缴 |
4 | 青松控股有限公司 | 91120118MA05JWR12M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已实缴 |
5 | 南京朗诗公益基金会 | 5332010009434513XU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已实缴 |
6 | 冯红健 | 4406031966********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 韦飞燕 | 4502051964********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8 | 凌云燕 | 3621311982********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9 | 武汉雪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KL5RQ5X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10 | 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KLNAL5F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11 | 华夏宏远(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H8XNR2Q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已实缴 |
12 | 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KLNAL5F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
13 | 肖诚 | 1201011972********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
14 | 王瑞桐 | 1101051973******** | 有限合伙人 | 500 | 4.10% | |
15 | 李晓昱 | 1101081973********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
16 |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51010075595673X5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8.20% | |
合计 | 12,200 | 100.00% |
注:截止本公告日,苏州澄枫已实缴人民币8,200万元。上述8名自然人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均系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弘峰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594MA7FQQNH1W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苏州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10%,张峰占股90%
实际控制人:张峰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弘峰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1、青松控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20118MA05JWR12M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1006室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载宽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在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和食品领域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沈载宽占股50%,郑林海占股30%;沈圣辅占股20%实际控制人:沈载宽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松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南京朗诗公益基金会
营业执照注册号:5332010009434513XU公司类型:基金会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庄5号朗诗钟山绿郡1号楼4层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云飞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朗诗公益基金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武汉雪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0100MA4KL5RQ5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武汉市江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一期20层1、2室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丹莉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丹莉占股24%;阎志占股20%;王先远占股12%;王宏斌占股12%;孙爱军占股12%;张纵予占股10%;邬剑刚占股10%
实际控制人:王丹莉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雪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0100MA4KLNAL5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D-10、11栋3单元4层01号E区(一址多照)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熊友辉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熊友辉占股95%;董宇占股5%
实际控制人:熊友辉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华夏宏远(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MA5H8XNR2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32层320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骁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苏骁骁占股80%;闻庆占股20%
实际控制人:苏骁骁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宏远(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澄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即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经营期限:成立于2022年01月21日。合伙目的:通过收购睿聚诚商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99.9%的股权间接投资于中欧校友(苏州)总部大厦项目,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上述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为投资者带来回报。
投资进度:经执行事务合伙人确认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中的第一期出资额缴付到位之日起三(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二(2)年为退出期(即3+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出期可再延长二(2)年(即3+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合伙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处理有关本合伙企业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纠纷;保管本合伙企业所有经营档案与账簿,决定本合伙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准则;代表本合伙企业办理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相关金融投资运营中的手续等。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半年内为开放期:
1、开放期内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引入新合伙人,新合伙人应补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的管理费。新合伙人进入合伙企业后,新合伙人应按如下约定缴付首期出资:新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足以促使其缴付首期出资后的出资进度与先前已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先前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进度保持一致,在新合伙人按照本条约定缴付首期出资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成本(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条约定豁免的情况除外)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及时对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缴付比例等相关项目作出相应调整,新合伙人对整个投资项目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并承担投资风险;新合伙人应当就其补充缴付的出资自该等出资被先前有限合伙人缴付至合伙企业之日起至新合伙人缴付首期出资之日止向合伙企业支付相当于5%年利率的资金占用成本。但执行
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豁免上述资金占用成本;该等资金占用成本应在先前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本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如果认缴出资总额在开放期结束前已经达到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决定提前结束开放期。
3、开放期结束后,除非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再增加新的合伙人、不再增加认缴出资额。
4、如果开放期结束后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足2亿,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延长开放期继续进行募资。
(二)收益分配原则及程序:
1、合伙企业的收入与利润
合伙企业收入:包括物业股权退出变现后收到的扣除本金之后的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已经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等。
合伙企业净利润:为本合伙企业收入扣除本合伙企业费用和各项税收后的余额。具体须依据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科目和口径进行处理。
2、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首先让所有合伙人(包括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回收其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如有余额,则可提前进行收益分配,分配原则按照前一次收益分配至此次收益分配的期间作为收益计算时间,如果年收益率少于8%(此处为单利,下文所涉及年收益率均为单利),则所有可分配收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如果年收益率大于8%,则8%以上收益的20%作为业绩奖励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收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合伙协议中所说分配的收益均是税前收益,有限合伙人的收益由有限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相关税费,或依照有限合伙注册地的税务政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扣代缴。
(三)入伙与退伙: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实行。
(四)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不对苏州澄枫形成控制且不会将苏州澄枫纳入公司的并表范围。
五 、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借助专业管理团队、项目资源和平台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中欧校友(苏州)总部大厦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区核心区的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的企业总部基地内,项目自持设计建筑面积48,736.36平方米的办公研发基地和2,495.67平方米的底层商业,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预计于2023年7月竣工并交付运营。项目背靠企业总部基地打造的未来区域门户枢纽和总部经济集聚区,以及依托中欧相关产业领军企业的校友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绿色双碳等产业的优质资源,项目前景广阔。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资本市场、政策因素、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苏州澄枫股权认购、未在苏州澄枫中任职。
(二)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设立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澄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2、《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