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本次控股子公司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事宜,系基于威远木业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回收逾期财务资助款。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董事:陈清胜 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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