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尚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合理,定价公允。
3、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一般的商业条款,相关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何淑光、欧阳韬、刘杰成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