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农尚: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尚”)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与BLUE MOON VENTURES GROUP PTE. LTD.(以下简称“Blue Moon”)、New Capital Company(以下简称“NCC”)、上海芯合智汇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合智汇”或“标的公司”)签署《合资协议》。自协议签署后,公司与芯合智汇的主要成员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并且在公司的引荐下芯合智汇不断地接触潜在的客户,推介相关的产品,尽快的帮助芯合智汇打开国内市场。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收集的反馈信息,与芯合智汇对后期产品开发的方向等进行商讨。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与芯合智汇及其他合作方沟通并签署补充协议,就出资时间安排做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资协议》第三条第3.2款原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两个月之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在本协议签署日起四个月内,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农尚的投资基于标的公司价值2.33亿元人民币的完全摊薄的投前估值,之后农尚将获得标的公司30%的股权。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些投资,则农尚应当向BlueMoon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该条款修改为“截至2025年1月1日,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截至2025年3月1日,农尚应当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伍千万元人民币(?50,000,000.00)。农尚的投资基于标的公司价值2.33亿元
人民币的完全摊薄的投前估值且取决于届时影响市场价值的因素,之后农尚将获得标的公司30%的股权。若农尚不能如期完成该些投资,则农尚应当向Blue Moon支付应投而未投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2.至完成全部投资前,标的公司团队的运营费用由农尚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承担。
除上述调整之外,原协议其他条款均未修改。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鉴于芯合智汇尚处于拓展市场阶段,暂不需要大量的资金,且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主要通过外部筹措资金对芯合智汇开展投资,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成本与利用效率等因素,公司与其他合作方协商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安排调整,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投资风险的把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四、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继续协助芯合智汇挖掘客户的需求,推进市场开拓,不影响芯合智汇发展的既定计划。
2.积极推进资金的筹备工作,根据芯合智汇的发展与资金需求,对其分期注资。
五、风险提示
1.因为合作节奏的变化,芯合智汇达到投资预期效果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业务发展及双方推进具体合作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遭遇政策性风险、市场竞争风险、运营管理风险、成本和费用增加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将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