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广信材料(300537)公司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简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检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根据该3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并经公司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细查,其中,一名核查对象系误操作造成卖出100股公司股票;一名核查对象是在原定的增持计划期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另一名核查对象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该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且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实施时间、激励范围等具体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相关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筹划、论证过程中亦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