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31  广信材料(300537)公司公告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

核查意见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广信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20,66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8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015,019.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4,978.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3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505号)。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前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1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508.84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598.5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440A019705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实施,因此,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全部募集资金向江西广臻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江阴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090366321050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注销手续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向,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1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52,538.0050,000.009,598.509,598.5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材料项目
2偿还银行借款7,000.007,000.00--
合计59,538.0057,000.009,598.509,598.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情况、原因及最新进展

(一)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推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 拟投入金额调整后 拟投入金额
1建筑工程支出18,778.3727,093.13
2设备购置及安装19,014.2013,092.51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4.493,504.49
4基本预备费3,302.943,302.94
5铺底流动资金7,938.005,544.93
合计52,538.0052,538.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在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始终

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厂房建设和设备产线布局,且部分产能已根据战略和需求调整率先实现试生产工作。但由于受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建设调试进度及取得相关政府许可文件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产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积极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协调,目前,本项目仍在正常进行过程中,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三)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主要分为4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目前进展如下:

序号子项目名称项目明细进展及后期计划
1PCB光刻胶 (PCB油墨) 16,000t/aPCB外层油墨9,000t/a已于2024年3月获得批复并进行试生产。
PCB内层油墨7,000t/a预计于2025年一季度连同自制树脂提交试生产申请,2025年上半年连同PCB外层油墨与自制树脂完成安全验收。
2涂料 15,000t/aUV涂料8,000t/a目前处于消防验收阶段,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试生产。
水性涂料2,000t/a
配套材料5,000t/a
3自制树脂 12,000t/aPCB光刻胶等成品的重要原材料预计于2025年一季度连同PCB内层油墨提出试生产申请,2025年上半年连同PCB光刻胶完成安全验收。
4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与配套试剂7,000t/a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2,000t/a目前土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内部装修与设备调试阶段。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试生产申请。
光刻胶配套试剂5,000t/a

鉴于目前国内高端半导体光刻胶主要依赖于进口,国产化率较低,如果项目无法顺利研发或投产,或因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新产品的前期认证和市场开拓进展不畅等因素影响,又或者产品通过客户验证后仍无法取得足量订单,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新产品的开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并经审慎研究决定,旨在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导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侯陆方 曾元松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