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4-12-31  广信材料(300537)公司公告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广信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陆方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陆方联系电话:0592-3117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元松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元松联系电话:0592-31179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侯陆方、曾元松、张谋富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侯陆方、曾元松、张谋富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或复印;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或复印;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注:公司独立董事陈长生于2024年5月24日因个人原因离任,王健经股东大会表决同意担任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化,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信息披露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对有关三会文件进行查阅、复印;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核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往来明细。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核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往来明细。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核查公司公告内容;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等相符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1:公司已经在2023年11月将募集资金全部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在2024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注2:募投项目已经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注1:公司已经在2023年11月将募集资金全部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在2024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注2:募投项目已经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业绩情况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搜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搜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公司2024年1-9月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1%,未出现大幅波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主要系公司毛利率上升,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公司2024年1-9月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1%,未出现大幅波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主要系公司毛利率上升,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公告内容,对有关决议文件进行查阅、复印;核查《股东名册》。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公告内容,对有关决议文件进行查阅、复印;核查《股东名册》。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或复印;

对重大合同、原始凭证进行查阅、复制;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募投项目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厂房建设和设备产线布局,且部分产能已根据战略和需求调整率先实现试生产工作。但受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产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本项目仍在正常进行过程中,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募投项目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厂房建设和设备产线布局,且部分产能已根据战略和需求调整率先实现试生产工作。但受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产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本项目仍在正常进行过程中,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陆方曾元松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