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