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朱慧芬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朱慧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朱慧芬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慧芬女士持有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待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进行办理。朱慧芬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慧芬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