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1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