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鹏盛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鹏盛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朱海 英女士(项目合伙人)、郑志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先生作为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鹏盛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陈 天炜先生接替郑志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他人员不变。变更后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朱海英女士、陈天炜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天炜,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12 月开始在鹏盛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 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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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陈天炜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陈天炜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 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同益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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