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中汇会计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专项说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5082 号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横河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横河精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横河精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3年4月26日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8]556号文核准,发行的“横河转债”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14,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14.80万元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户(账号为:309006276018010116523)人民币9,385.20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账号为:39502001040038706)人民币4,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会计师、律师、资信评级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43.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5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8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798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项目投资已完结,募集资金结余1,200,761.35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横河模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结转后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账户余额为0,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销户日期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8010116523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2年8月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8010116772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2年8月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 39502001040038706 | 募集资金专户 | 2020年11月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0.00万元。
(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德欣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00,761.35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度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结存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销户日期 | 销户前结存资金(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8010116523 | 2022年8月 | 1,200,745.8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8010116772 | 2022年8月 | 2.74 |
合计 | 1,200,761.35 |
上述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个账户均已注销,公司、海德欣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由于销户前结存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故豁免相关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356.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405.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建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 | 否 | 13,356.06 | 13,356.06 | 0.00 | 13,405.98 | 100.37 | [注] | -275.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356.06 | 13,356.06 | 0.00 | 13,405.98 | 100.3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3,356.06 | 13,356.06 | 0.00 | 13,405.98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18年8月24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108.22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08.2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总额1,200,761.35元(含利息收入),系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购买适当理财产 品,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节余资金主要为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结转后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三(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海德欣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