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000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000股,其中29,000股回购价格为
3.263726元/股,20,000股回购价格为3.310092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60,849.8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2,116,843股变为222,067,84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2,116,843元变为222,067,843元,最新注册资金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起45天内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联系人:胡建锋联系电话:0574-63254939联系传真:0574-6326567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