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58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志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3,657,7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3,657,7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曹惠民先生、黄晓倩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657,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昊、张进(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