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主持,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经营发展规划需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优质产能和综合竞争力,拟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签署《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投资协议》。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及综合实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建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陆正苗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曹惠民先生、黄晓倩女士、陆正苗先生三人,曹惠民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