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43.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6.06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1日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8]1798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