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3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9,768,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8%)的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港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854%);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8669%)。
2、持本公司股份8,04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的股东徐州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楚祥”)及持本公司股份1,512,2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4%)的股东洋浦楚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洋浦楚业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5824%);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27,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9996%),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持本公司股份3,423,1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3%)的高级管理人员文向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854%)。
4、持本公司股份2,185,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6%)的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60%)。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简阳港通、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及高级管理人员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来源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简阳港通 | 持股5%以上股东 | 9,768,89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6.08% |
徐州楚祥 | 持股5%以上股东 | 8,041,5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5.00% |
洋浦楚业信 |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1,512,22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0.94% |
文向南 | 总工程师 | 3,423,14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2.13% |
张建华 | 副总经理 | 2,185,49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1.3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比例及减持方式:
注:(1)徐州楚祥与洋浦楚业信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比例需合并计算。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每月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
简阳港通 | 3,780,000 | 2.3523%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130,000 |
徐州楚祥 | 576,000 | 0.3584% | 集中竞价交易 | 96,000 |
洋浦楚业信 | 360,000 | 0.2240% | 集中竞价交易 | 60,000 |
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 | 6,427,000 | 3.9996% | 大宗交易 | — |
文向南 | 780,000 | 0.4854%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48,000 |
张建华 | 540,000 | 0.3360%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36,000 |
合计 | 12,463,000 | 7.7557% | — | — |
(2)减持实施时,徐州楚祥及洋浦楚业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时间区间:简阳港通、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文向南、张建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即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
5、拟减持股份价格:股东简阳港通、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文向南及张建华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其他: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简阳港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愿意长期持有成都深冷股份;
2、本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本公司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1)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25%(含本数);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减持 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本公司承诺,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
(2)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3、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
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4、本公司拟减持成都深冷股票时,将及时向成都深冷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成都深冷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成都深冷所有。
6、成都深冷上市后本公司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成都深冷依法被收购时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阳港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二)徐州楚祥和洋浦楚业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作如下承诺:
1、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50%-100%(含本数),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20个交易日成都深冷股票平均价格的90%。
2、我们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成都深冷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1%的,我们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3、我们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及时向公司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我们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成都深冷所有。
5、成都深冷上市后我们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成都深冷依法被收购时我们所持股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州楚祥和洋浦楚业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高管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作如下承诺:
1、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2、我们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但如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1%的,我们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3、我们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及时向公司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我们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四)本次减持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不根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严格避开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规定的董监高不进行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简阳港通、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简阳港通、徐州楚祥、洋浦楚业信、文向南先生、张建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