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2  蜀道装备(30054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徐子奇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徐子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1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 波侯水平方 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