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蜀道装备(300540)公司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于波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 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于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波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于波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蜀道装备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300540法定代表人:徐子奇董事会秘书:马继刚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邮政编码:611743电话:028-87893658传真:028-87893650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网址:www.shudaozb.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波,其基本情况如下:

于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9年获得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央办公厅技术员、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成套项目商务运输部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推广总监、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中融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副总裁、董事长,2016年至2020年初兼任中欧证券交易所筹备委员会中方主席。现任东亚泛华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非国际期货交易所筹委会主任,北京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

收件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43电话:028-87893658传真:028-87893650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于波2023年9月21日

附件: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波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提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