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通过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级下属机构组织的各种专题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决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方式 | 会议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 年 3 月 19 日 | 现场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7.《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 17 日 | 通讯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 28 日 | 通讯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5月 22 日 | 通讯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6月 26日 | 通讯 |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 7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 年 8 月 11 日 | 现场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 9 月 21 日 | 通讯 |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 10 月 9 日 | 现场 |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 年 10 月 27 日 | 通讯 |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报告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手续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因交易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为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天公司”)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9,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023年7月贷款到期后,长天公司自行清偿了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借款及利息,公司对长天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担保合同随之终止。
通过对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公司定期报告进入敏感期前、重大事项决策时,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并做好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公司按照解释要求的时间实施。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最新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制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各项制度赋予监事会的权力,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遵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持续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监督公司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结合公司大力推进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实施,以内控建设、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为重点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完善监督职责,改进工作方式。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监事会将通过会议和参加培训学习等形式,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进一步提升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做出努力,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此报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