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9,768,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071%)的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港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499%)。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简阳港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来源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简阳港通 | 持股5%以上股东 | 9,768,89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 5.907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比例及减持方式: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每月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
简阳港通 | 3,390,000 | 2.0499%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130,000 |
4、减持时间区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4年11
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
5、拟减持股份价格:股东简阳港通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其他: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简阳港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愿意长期持有成都深冷股份。
2、本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本公司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服从和满足所有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拟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减持:
(1)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25%(含本数);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本公司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35%(含本数)。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本公司承诺,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
(2)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减持前成都深冷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3、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但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数量将超过成都深冷上市时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4、本公司拟减持成都深冷股票时,将及时向成都深冷提交关于减持计划的
说明,并由成都深冷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全部减持所得归成都深冷所有。
6、成都深冷上市后本公司依法新增的股份及成都深冷依法被收购时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处理适用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不受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阳港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简阳港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简阳港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简阳港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