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4,596,4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的股东韩燕婴计划在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596,4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韩燕婴
2. 持股总数:4,596,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韩燕婴 | 4,596,431 | 1.49% |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韩燕婴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韩燕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韩燕婴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也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出具的相应承诺的要求。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韩燕婴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