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
日9:15至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最终本次会议所有表决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7人(无中小股东),代表股份66,497,8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1019%,上述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合计22人(含前述网络投票表决后现场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76,777,5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209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279,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075%。
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表决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70,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72,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8%;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
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26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韩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