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2023年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803,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39,696,414.7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803,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0,803,4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30,044,492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026 | 李铠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转增(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873,407 | 15.08 | 14,962,022 | 64,835,429 | 15.0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80,930,049 | 84.92 | 84,279,014 | 365,209,063 | 84.92 |
总股本 | 330,803,456 | 100.00 | 99,241,036 | 430,044,492 | 100.00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30,044,492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672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范丽明、李铠、林鸿、朱胡勇、罗云波、庄云江、杨格平、金麟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2.97元;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最低减持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2.3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咨询联系人:徐娜
咨询电话:010-68717009
传真电话:010-68700510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