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查股网  2026-04-15  先进数通(30054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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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1证券简称:先进数通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部分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区间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至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3%至0.465%;

(5)拟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暂无股份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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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前无法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而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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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实际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区间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至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3%至0.465%。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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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181,607.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率为50.80%;有息负债合计78,997.54万元,占总资产比率为22.10%;货币资金82,602.51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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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万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增减变动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3,577,28510.13%2,000,00045,577,28510.60%
无限售条件股份386,467,20789.87%-2,000,000384,467,20789.40%
总股本430,044,492100%0430,044,492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100万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增减变动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3,577,28510.13%1,000,00044,577,28510.37%
无限售条件股份386,467,20789.87%-1,000,000385,467,20789.63%
总股本430,044,492100%0430,044,492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57,483.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5,613.77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17,478.20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3,9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09%、2.22%、1.23%,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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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若回购的股份需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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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设立及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并办理相关事宜;

6.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8.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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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导致已回购股份有效期届满前无法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而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