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6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 司同日召开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 十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 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康路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康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 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康路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3、选举陈波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成凤女士、杨汉杰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成凤女士为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龙成凤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2、选举杨汉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3、选举陈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波先生、张燕生先生、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波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陈波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3、选举荆中博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荆中博先生、何育松先生、龙成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荆中博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1、选举荆中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2、选举何育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选举龙成凤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权冬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玉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