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8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6 年8 月29 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