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核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含税)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4,17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含税)1,685,800.00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425,422.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909,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4,929.73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290.96万元,直接用于募投项目6,638.7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361.2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650.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16,710.3万元,
差异产生原因系:
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01.98万元;
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28万元;
③、转入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1912910999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005487 | 募集资金专户 | 410.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1912910988 | 募集资金专户 | 4,944.38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499110100100038674 | 募集资金专户 | 51.64 |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 499110100100038793 | 募集资金专户 | 244.16 |
截止日银行账户期末余额56,509,320.18元,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6,509,320.18元差异18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对应关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7,290.96 |
减:截至期末已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4,929.73 |
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2,361.23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2,361.23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650.93 |
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额 | 16,710.3 |
差异原因:(1)存款利息收入 | 1,301.98 |
(2)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2.28 |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18,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情况: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平阳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新能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实业”)。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将进行无刷电机相关产能建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000万元,原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 601000006022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合计 | -- | -- | 5,650.93 |
剩余募集资金10,688.06万元将继续用于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的建设。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8,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8,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650.93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指引》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朗科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8329号),其审核结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朗科智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科智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2.3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29.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2,000 | 12,000 | 3,880.91 | 5,068.00 | 42.23% | 2024年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911.41 | 1,570.77 | 31.42% | 2024年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0 | 0 | 0.00% | 2024年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 | 8,290.96 | 0 | 8,290.96 | 100.00% | 2021年03月31日 | 0 | 不适 | 否 |
用
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38,000 | 37,290.96 | 4,792.32 | 14,929.73 | 40.04% | -- | 0 | -- | -- |
合计 | -- | 38,000 | 37,290.96 | 4,792.32 | 14,929.73 | 40.04%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具体情况参加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以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土地购置审批程序增加,且部分项目涉及变更至境外,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审批流程时间相比原预计时间有所延迟,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报告期内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NU1-1-1地块和NU1-1-2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KS2-2-3地块内。 (2)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变更系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平阳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孙公司朗科新能源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实业。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将进行无刷电机相关产能建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000万元,原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688.06万元将继续用于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的建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