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披露了股东潘声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80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2.17%)及股东郑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76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4.76%)的减持计划,潘声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3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公司股份;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公司股份,上述两位股东的减持期间均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3年7月3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注1: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以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点数据为基准。)
公司于近日收到潘声旺先生、郑勇先生提交公司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4年1月6日,潘声旺先生、郑勇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区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数的比例(%) |
潘声旺 | 集中竞价 | 2023-7-13至2024-1-5 | 9.49-11.23 | 5,342,178 | 1.99 |
郑勇 | 大宗交易 | 2023-8-29 | 6.82 | 450,000 | 0.17 |
郑勇先生、潘声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 | 2023-11-20-2023-11-21 | 10.63-10.87 | 60,000 | 0.02 | |
合计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 -- | 5,852,178 | 2.19 |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潘声旺 | 合计持股数量 | 5,808,242 | 2.17 | 466,064 | 0.17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5,808,242 | 2.17 | 466,064 | 0.17 | |
高管锁定股 | 0 | 0 | 0 | 0 | |
郑勇 | 合计持股数量 | 12,766,950 | 4.76 | 12,256,950 | 4.57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2,766,950 | 4.76 | 12,256,950 | 4.57 | |
高管锁定股 | 0 | 0 | 0 | 0 |
注2:①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数量与减持预披露公告不存在不一致额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潘声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郑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