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4:00
3、会议债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洪浪北二路30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1栋1701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静女士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835,815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3,796,479张)的22.02%。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0张,占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00%;通过通讯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数835,815张,占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的22.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5,815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83,581,50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0%;反对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0%;弃权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朗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