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3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证券代码:300543
2.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债券代码:123100
3. 转股价格:11.49元/股
4. 转股期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
5. 根据《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7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7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4,17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1,685,800.00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425,422.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909,622.6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资报告》。
2. 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
3. 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8日)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3,521张“朗科转债”(票面金额共计352,100元人民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30,337股“朗科智能”股票(股票代码:300543)。
4. 转股价格修正、调整情况及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情形。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5.34元/股调整为11.61元/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61,10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8%,回购价格为4.7489元/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00)的转股价格仍为11.61元/股。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61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
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由11.54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11.49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内容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49元/股的85%(即9.77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朗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朗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