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15:30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褚青松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如实、全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