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股比例由30.38%被动稀释至29.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3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科转债”,债券代码“123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8日)止。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合计持有公司30.38%股份,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累计增加公司股本5,612,86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5,635,107股。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本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0.38%被动稀释至29.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陈静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刘沛然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刘晓昕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刘孝朋 |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潮路***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朗科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54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万股(被动稀释) | 0.57% | |||
合 计 | 0万股(被动稀释) | 0.5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8811.86 | 30.38 | 8811.86 | 29.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3.66 | 11.80 | 3423.66 | 11.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88.20 | 18.58 | 5388.20 | 18.23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的数据仅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