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开征集,征集人安鹤男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安鹤男,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美国Intergraph Studio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历任解放军总参测绘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统计局计算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公安局深化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智能建筑协会会长,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主任及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1.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3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3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4、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表决权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表决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00收件人:刘秀芳联系电话:0755-83309271联系传真:0755-83416349电子邮箱:dongmiban@xiongdi.cn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股东授权委托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安鹤男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注:1、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2、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