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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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琦超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5138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06,174股)25.42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量55127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216,906,174股)的25.41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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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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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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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3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72,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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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文琦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文琦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青春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蒋青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毛伯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毛伯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富厚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张富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宗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王宗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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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丰友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罗丰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加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何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文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徐文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牟洪波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牟洪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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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长轩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80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762,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0%;本议案表决通过,唐长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谢静、何雅楠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