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由17.57元/股调整到17.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8,654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8,170万元。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仍为不超过22,000,000股。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依据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17.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P
=P
-D=(17.57-0.22)=17.35元/股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7.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8,17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仍为不超过22,000,000股。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