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胡立君
田 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