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博创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在2024年第一季度与公司关联方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发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丹、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扬帮卡)、周理晶、郑昕、汤金宽、罗杰、关联监事Jinpei Yang(杨锦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第一季度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额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 | 采购原材料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2,300 | 101.05 | 1,654.05 |
租赁房 | 按照市场 | 100 | 12.26 | 153.95 |
企业
企业 | 产 | 价公允定价 | ||||
水电费及服务费等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100 | 0.00 | 107.07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长飞光纤及其下属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按照市场价公允定价 | 3,500 | 628.98 | 2,559.39 |
合计 | 6,000 | 742.29 | 4,474.46 |
注:
1、上述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截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742.29万元(未经审计),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2、2023年12月,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芯盛”)42.29%股权,长芯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故2023第一季度发生额的数据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追溯调整。
3、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表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金额的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00352X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法定代表人:马杰
注册资本:75,790.51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
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飞光纤总资产为29,640,189,577元,净资产为14,774,077,172元;2023年前三季度,长飞光纤营业总收入为10,029,322,250元,净利润为825,270,755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长飞光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长飞光纤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长飞光纤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日常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江 煌 | 郑丽芳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