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4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4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而获得了部分公司股票,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名人员不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时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还未确定。本次行权系其基于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312,8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变动系根据公司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回购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在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日期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截至2024年1月31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