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76,13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4,728.5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8,808,91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6,775,80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相应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 632849934 | 198,329,527.80 | 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 | 634702187 | 84,070,390.61 |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 |
合计 | 282,399,918.41 |
目前,公司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事项在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终止,执行中的现金管理计入本次审议额度范围内继续履行。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然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品种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选择具有优良信誉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针对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选择具有优良信誉的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对产品的种类、金额、期限、投资方向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筛选并审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江 煌 | 彭成浩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