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希淼)

查股网  2025-04-23  优德精密(300549)公司公告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希淼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作为具备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董希淼,2000年获得兰州大学历史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双学位,2010年获得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支行副行长、高级经理,以及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202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目前兼任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具备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视频)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5500均为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分别是年度股东大会1次和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全面审阅会议材料,深入研究各项议案,通过专项沟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充分交流,深入了解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论证依据及潜在影响。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表决。经充分评估,认为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故对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治理文件要求,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全面保障知情权与调查权,未出现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集并主持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履行委员职责。相关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信息披露均符合监管要求,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

主持薪酬方案审议:召集并主持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持续跟踪薪酬方案执行情况,未发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存在重大偏离。

2. 提名委员会履职

完成换届提名审查:在公司董事会换届期间,参与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其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职禁止情形,并就专业能力与岗位匹配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3.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参加公司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容发表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相关高管保持沟通。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

5. 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经核查,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过程及时、合规,如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本人通过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汇报、审阅定期报告、实地考察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并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及信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效履行了岗位职责。

本人始终注重专业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积极为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和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参谋作用。

6. 现场工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开展现场考察与调研工作,就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利率与汇率走势等议题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探讨,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专业视角。同时,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此外,密切跟踪资本市场动态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外部因素,为审慎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7. 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能力建设专项培训,系统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深刻认识到相关制度对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作用,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学习,本人进一步强化

了依法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未来将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在公司重大决策、风险防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与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合规运作水平的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重点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并密切关注公司所处宏观环境、业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及闲置资金管理等事项。期间,就下述事项依法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经核查,公司编制并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表示认可。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针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本人也做了相关了解和核实,确认该变更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此表示认。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

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来制订,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参谋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客观公正为准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治理提升及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督,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提供保障,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 (董希淼)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