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8  和仁科技(3005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仁科技”)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股份为2017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部分股份, 合计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78,36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79%,回购价格为8.811953元/股,同时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向激励对象支付了同期利息。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14日办理完成。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2,738,501股减少为262,560,141股。

一、本次注销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1、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1月3日为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6名人员合计获授260,000股。

5、经公司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8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306,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所涉及未解锁股份由260,000股增加至364,000股。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由24.18元/股调整至

17.271429元/股,计算公式为[24.18/(1+0.4)]。

6、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办

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锁股份的解锁相关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在第一次解锁期时,共计持有364,0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91,000股后,剩余273,000股未解锁。

7、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所涉及的未解锁股份由273,000增加至382,200股。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17.271429元/股调整为

12.336735 元/股,计算公式为[17.271429/(1+0.4)]。

8、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锁股份的解锁相关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在第二次解锁期时,共计持有382,2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27,400股后,剩余254,800股未解锁。

9、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

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所涉及的未解锁股份由254,800增加至356,720股。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12.336735元/股调整为8.811953元/股,计算公式为[12.336735/(1+0.4)]。10、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的业绩情况未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回购注销事项于2022年9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在第三次解锁期时,共计持有356,72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78,360股后,剩余178,360股未解锁。

11、经公司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所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无变化,合计为 178,360股。

同时,因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对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目前均由公司代管,未

实际派发,该事项不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仍为8.811953元/股。

12、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人员所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无变化,合计为178,360股。

13、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的业绩情况未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8,360股,回购价格为8.811953元/股,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第四条的规定“若无特殊说明,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其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公司将向激励对象支付购股资金以及自限制性股票登记日起至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之间的利息。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的原因

解锁条件公司情况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条件: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公司2017年实现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151,575.23元;2022年实现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803,828.21)元,2022年股权激励成本费用为(-1,098,825.00)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988,942.50)元。根据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792,770.71)元,净利润增长率为(-435.71)%。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未满足解锁条件,因此对本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并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以及价格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8,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上述方案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权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

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历经三次调整后,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24.18元/股变更为8.811953元/股,计算公式为[24.18/(1+0.4)/(1+0.4)/(1+0.4)]。同时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第四条的规定“若无特殊说明,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其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在回购时向激励对象支付了自限制性股票登记日起至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之间的利息。

3、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2,738,501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178,36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7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2,738,501股减少为262,560,141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全部解锁或者回购注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69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至2023年8月1日止,公司已支付朱辉等6位自然人股权回购款1,750,862.96元(其中包含回购本金1,571,700.00元及利息179,162.9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2,738,501股减少为262,560,141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前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2,738,501股减少为262,560,141股,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情况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35,1920.36-178,360935,1920.36
高管锁定股756,8320.290756,8320.29
股权激励限售股178,3600.07-178,36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803,30999.640261,803,30999.71
三、总股本262,738,501100-178,360262,560,141100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