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崇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
4、本次会议由陈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东高广东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51,856.59元,未达到业绩承诺金额36,000,000.00元。公司应督促交易方在东高广东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业绩补偿款支付至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