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2023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3年1-6月,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姚宝敬 陈振婷 王世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