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12月26日和2023年12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5.4.3条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并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352 号)《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沪证监决[2023]353号)《关于对侯耀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54 号)《关于对姜小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55 号)《关于对田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侯耀奇先生拟在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非交易时间进行了特定对象调研活动,对投资者关注的事项进行了介绍,详见公司披露的《古鳌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31227》。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8日